各部门、各单位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5〕18号)文件精神,结合学校工作计划,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,制定我校2016年“国家法定节假日”及寒暑假放假时间安排,现通知如下:
一、部分法定节假日放假安排
1.元 旦:2016年1月1日放假,与周末连休。
2.清明节:4月4日放假,与周末连休。
3.劳动节:5月1日放假,5月2日(周一)补休。
4.端午节:6月9日至11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6月12日(周日)上班、上课,按6月10日(周五)的课程计划执行。
5.中秋节:9月15日至17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9月18日(周日)上班、上课,按9月16日(周五)的课程计划执行。
6.国庆节: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,共7天。10月8日(周六)、10月9日(周日)上班、上课,分别按10月6日(周四)和10月7日(周五)的课程计划执行。
二、寒暑假放假安排
(一)寒假安排:
1.2016年1月22日(周五)学生开始放寒假,1月23日(周六)教职工开始放寒假。
2.教职工2月28日(周日)上班,学生2月28日(周日)报到注册,2月29日(周一)正式上课。
(二)暑假安排:
1.2016年7月15日(周五)学生开始放暑假,7月16日(周六) 教职工开始放暑假。
2.教职工8月28日(周日)上班,学生8月28日(周日)报到注册,8月29 日(周一)正式上课。
2016级新生报到时间,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后另行通知。
三、注意事项
1.每逢放假前,请有关单位提前安排好教学及放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,特别要对组织学生利用假日外出加强管理和强化安全教育,并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,切实落实安全责任。
2.2016年全年放假时间安排若临时调整,另行通知。
校 办
2015年12月29日